不溶性微粒儀檢查法系在可見異物檢查符合規定后,用以檢查溶液型靜脈用注射劑中不溶性微粒的大小及數量。本法包括光阻法和顯微計數法。除另有規定外。測定方法一般先采用光阻法;當光阻法測定結果不符合規定或供試品不適于用光阻法測定時,應采用顯微計數法進行測定應符合規定,并以顯微計數法的測定結果作為判定依據。光阻法不適用于黏度過高和易析出結晶的制劑,也不適用于進入傳感器時容易產生氣泡的注射劑。對于黏度過高,采用兩種方法都無法測定的注射液,可用適宜的溶劑經適量稀釋后測定。
不溶性微粒儀使用要注意哪些事項?
(1)各種形狀的微粒應以實測到的粒徑計算,重疊微粒和聚合膠體微粒均以單個微粒計數;結晶析出不屬于檢測范圍,故不應計算。
(2)必要時另取微粒檢查用水(或其他溶劑)25ml需要按照“沿濾器內壁緩緩注入,洗滌并抽濾至濾膜近干”起,依法操作,此項空白試驗僅可視作對操作環境、實驗用具的認證,所得數據不必在供試品檢查結果中扣除,但對檢測結果的正確與否有密切關系。此項試驗必須檢測全濾膜,達到要求后方可進行樣品檢測。
(3)顯微計數法不溶性微粒儀檢測法不適用于乳液型和混懸型注射劑,對于黏度過高者,光阻法和本法均無法測定時,可用適宜的溶劑經適量稀釋后測定。
(4)供試品的檢查數量:為確保檢查結果具有統計學意義,除另有規定外,一般應取供試品3瓶(支)以上進行不溶性微粒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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